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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规矩:教师晋升职称须开博
最近,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发出《关于开展教师素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》,其中一条是将分学校、分阶段推进教师开博客,明确规定将其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。这项新规定一问世就在当地教育部门引发了很大争议。反对的理由认为,教师现在普遍比较忙,事务多,工作压力够大了,有时的确也没啥好写。这只是形式,做好本职工作更重要。支持者的观点旗帜鲜明:这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教育决策,博客将为校园带来新气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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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课题申报
《创意法教育》课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、中国教育学会专家郭成志先生主持,历经国家三个五年规划时期。曾获国家级十五课题金奖,被教育部《中国教师报》专访,并于人民大会堂受表彰。现经国家级科研单位许可,发布相关国家级独立母题,请具备主持条件的各高等院校和各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从速联系。 在线申报!!!
地址:中国教育学会《创意法教育》课题组(办公地点设:411100湘潭市广场学校内)
咨询电话:0732-2324590 谢老师 13786239601郭老师
另:如不具备申报独立课题的能力,可申报我课题的子课题。联系方法同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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